| 《劳动合同法》颁布实施以来,全国各地劳动保障部门围绕宣传普及《劳动合同法》,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,有力推动了法律的贯彻实施,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。
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结合当地实际,通过研讨会、培训班、专题讲座以及卫星远程培训等形式,多层次、有重点地开展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学习培训工作,不断提高各级劳动保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。湖南专门举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贯彻《劳动合同法》宣传培训会议,免费组织省直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会议,帮助相关单位系统掌握《劳动合同法》相关规定,减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和纠纷。北京、四川、江西、江苏、山西、浙江等地抽调劳动保障及工会部门骨干、有关专家组成《劳动合同法》宣讲团,深入基层开展以企业法人代表、人力资源管理干部、工会干部等为重点的普法培训,推动了劳动合同相关知识的普及。深圳针对劳动保障系统工作人员、企业经营管理者、劳动者三类不同对象,开展各种形式培训430场,培训18.6万人。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和香港有关方面共同在香港举办了《劳动合同法》宣讲会,吸引了1000多家在广东投资办厂的香港企业参加。北京、湖北等地妇联还专门组织人员为妇女开展《劳动合同法》专题培训活动。
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还通过现场咨询、送法律知识上门、公益宣传等形式,大力宣传《劳动合同法》的基本内容、立法背景、立法宗旨和原则以及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,宣传政府部门、工会、企业、劳动者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。北京、内蒙古、山东、上海、广西、湖北、湖南、河南、海南、云南、宁夏等地通过举行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的形式,现场发放宣传资料,受理劳动者咨询投诉,为劳动者解疑释惑。部分地区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同志亲自参与接待群众,现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,社会反响较好。各地普遍组织人员深入企业、单位、机关、乡镇、社区、学校,广泛开展送《劳动合同法》知识问答、送宣传张贴画、送辅导讲座光盘“三送”活动,全面、准确地把《劳动合同法》基本知识送到社会各方面的手中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,安徽全国人大代表在北京开展向在京皖籍农民工“送法律、送技能、送文化、送健康”活动,9位代表为农民工现场发放了《劳动合同法》等宣传资料。福建福州市边检站在出入境远洋渔业船舶中,开展了以宣传《劳动合同法》为重点的“送法上船”服务活动;广西柳州市铁路公安乘警在开展“和谐平安春运”主题实践活动中,开展了为农民工送《劳动合同法》进车厢活动。各地通过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杂志、网络等各种媒介,运用车载电视、手机短信、宣传栏、户外广告等形式宣传《劳动合同法》,取得了明显效果。贵州、广东、西藏等地通过向区内手机用户发送《劳动合同法》知识宣传短信,广东通过向用人单位寄送万封《劳动合同法》公益宣传信,深圳通过在市内主要线路公交车上发布主题鲜明的《劳动合同法》公益广告、在市区宣挂法律标语等方式,扩大宣传普及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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